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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有关“出口到其他国家要注意的问题”里面,提到熏蒸证这回事,我们专门就熏蒸这块转发了下面的详细资料,愿对大家有所帮助.


1.熏蒸是什么?为什么要熏蒸? 
         熏蒸,顾名思义, 就是对木质包装进行药物和热处理的熏蒸杀虫的过程。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行除害处理,熏蒸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 
2.要求熏蒸(消毒)的木质包装的种类? 
   
  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稧等。原木都要熏蒸,打IPPC标识 
。 
3.熏蒸方式有哪些? 
     
熏蒸方式有使用药物和热处理两种方式.药物处理的一般采用:溴甲烷、环氧乙烷。 
4.要求强制熏蒸的国家? 
木制包装且出口至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或客户要求做熏蒸的货物,均需强制要求做熏蒸。其中对美、加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具体国家见下面详细) 
5.什么是IPPC标识? 
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 
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通知,从2005年3月1日输往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除外)。 
请相关业务人员及时通知发货人在货物出运前办理。 备注:欧盟25个成员国是: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 
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匈牙利、马耳他、波兰、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塞浦路斯。 
(东南亚,中东印巴线,非洲都没有要求要木质薰蒸。去欧美,澳洲的一定要的。另温馨提醒:去这三个地方的木质包装一定要经加工后的木质,一定不能带有树皮之类的。 
6.熏蒸操作程序? 
找当地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熏蒸处理,由该公司出具熏蒸证明。 
7.熏蒸的一些要求 
1、木质包装物不得带有树皮。 
2、熏蒸处理过的木质包装物要尽快出运,同时要注意单独存放,并与其它未处理的木制品、木料隔离。 
3、熏蒸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 
薰蒸具体步骤如下: 
1)植检人员开箱检查。主要内容有:柜子严实否,通气孔是否封死,木质包装物是否有树 
皮、蛀虫 
孔、检测木质包 
装物温度,核对件数、唛头、品名、登记柜号。 
2)封箱、充气。熏蒸时间为24小时。 
3)充气后的柜子不可移动。 
4.放气:熏蒸24小时后,由植检人员开箱放气。一般放气半个工作日后才可关箱、上封铅与拖进港区码头。 
5.打通关单:放气后半个工作日,凭工作联系单打通关单(通关单主要用于报关)。 
6.取熏蒸证明书:凭工作联系单取证书,一般放气后三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以下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确定出口有木需要熏蒸的国家:美国、加拿大、巴西、菲律宾、南非、日本、新西兰、韩国、墨西哥、土耳其、欧盟、智利、澳大利亚等国家。(欧盟25国的具体名单: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水处理用无烟煤滤料国家标准

水处理用无烟煤滤 CJ 24.2-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标准 1988-10-1

摘要: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过滤用无烟煤滤料。用于工业用水过滤的无烟煤滤料可参照执行。
内容: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过滤用无烟煤滤料。用于工业用水过滤的无烟煤滤料可参照执行。 
2无烟煤滤料的技术要求
2.1无烟煤滤料的破碎率和磨损率之和不应大干3%(百分率按质量计,下同)。 
2.2无烟煤滤料的平均密度一般不小于1.4g/cm3,不大于1.6g/cm3。使用中对平均密度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2.3无烟煤滤料应不含可见泥土、页岩和外来碎屑,滤料的水浸出液应不含有毒物质。含有毒物质。含泥量不应大于4%。密度大于1.8g/cm3的物质含量不应大于8%。
2.4无烟煤滤料的盐酸可溶率不应大于3.5%。 
2.5无烟煤滤料的粒径 
2.5.1用作双层滤料的无烟煤粒径范围为0.8~1.8mm。用作三层滤料的无烟煤粒径范围为0.8~1.6mm。 
2.5.2在各种粒径范围的无烟煤滤料中,小于指定下限粒径的不应大于3%,大于指定上限粒径的不应大于2%。 
2.5.3无烟煤滤料的有效粒径和不均匀系数,由使用单位确定。 
3.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 
4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1标志 
4.1.1无烟煤滤料的包装袋上应印字标明产品名称、粒径范围和生产厂名。 
4.1.2无烟煤滤料的包装袋上应以灰色印字。 
4.2包装 
4.2.1无烟煤滤料宜使用耐用织物袋包装运输。 
4.2.2无烟煤滤料的每袋包装质量为30±0.51Kg。 
4.3 运输和贮存 
4.3.1 无烟煤滤料在运输和贮存期间应防止包装袋破损,以免漏失或混入杂物。 
4.3.2 无烟煤滤料不宜与承托料及其它滤料一起堆放。 
4.3.3 无烟煤滤料不宜与其它材料一起堆放。 
附录A 无烟煤滤料检验方法
(补充件) 
A.1总则 
A.1.1本检验方法适用于无烟煤滤料。 
A.1.2称取无烟煤滤料样品时应准确至所称样品质量的0.1%。样品用量与测定步骤,应按照本方法的规定进行。 
A.1.3本方法所用的容量器皿,应进行校正。 
A.1.4本方法用的试验筛,按照GB 6003-85规定执行。 
A.2取样 
A.2.1堆积无烟煤滤料的取样。在滤料堆上取样时,应将滤料堆表面划分成若干个面积相同的方形块,于每一方块的中心点用采样器或铁铲伸入到滤料表面150mm以下采取。然后将从所有方块中取出的等量(以下取样均为等量合并)样品置于一块洁净、光滑的塑料布上,充分混匀,摊平成一正方形,在正方形上划对角线,分为四块,取相对的二块混匀作为一份样品(即四分法取样),装入一个洁净容器内。样品采取量应不少于4kg。 
A.2.2袋装无烟煤滤料的取样。取袋装滤料样品时,由每批产品总袋数的5%中取样,批量小时不少于3袋。用取样器认袋口中心垂直插入二分之一深度处采取。然后将从每袋中取出的样品合并,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减至4kg,装入一个洁净容器内。 
A.2.3试验室样品的制备。试验室收到无烟煤滤料试样后,根据试验目的和要求进行筛选和缩分。然后在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本方法中的“干燥至恒量”,系指烘干,并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重复进行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所称样品质量的0.1%时,即为恒量,取最后一次质量作为计算依据。),置于磨口瓶中保存。 
A.3检验方法 
A.3.1破碎率和磨损率 
称取经洗净干燥并通过筛孔径1mm而截留于筛孔径0.5mm筛上的滤料样品50g,置于内径50min,高150mm的金属圆筒内,再加入6颗直径8mm的轴承钢珠,盖紧筒盖,在行程140mm、频率150次/min的振荡机上振荡15min。取出样品,分别称量通过筛孔径0.25mm的样品质量和截留于筛孔径0.25mm筛上的样品质量。 
破碎率和磨损率分别按式(A1)和式(A2)计算。 
破碎率(%)=G1/G×l00 (A1) 
磨损率(%)=G2/G×100 (A2) 
式中:G――样品的总质量,g; 
G1――孔径0.25mm筛上的样品质量,g; G2――孔径0.25mm筛下的样品质量,g。 A.3.2密度 向李氏比重瓶中加入煤油至零刻度,塞紧瓶盖,在20±1℃的恒温水槽中静置lh后,调整油面准确对准零刻度,擦干瓶颈内壁附着油,通过长颈玻璃漏斗慢慢加入洗净干燥的滤料样品约为33~35g,边加边向上提升漏斗,避免漏斗附着油及瓶颈内壁粘附样品颗粒。旋转并用手轻拍比重瓶,以驱除气泡。塞紧瓶盖,在20±1℃的恒温水槽中静置lh后,再用手轻拍比重瓶,以驱除气泡,记录瓶中油面刻度体积。 
样品的密度按式(A3)计算。 
r =G/V (A3) 
式中:r 一一样品的密度,g/cm3; 
G-一样品的质量,g; 
V――加样品后瓶中油面刻度体积,cm3。 
A.3.3含泥量 
称取干燥滤料样品500g,置于1000ml洗料筒中,加入洁水,充分搅拌5min,浸泡2h,然后在水中搅拌淘洗样品,约1min后,把浑水慢慢倒入孔径为0.08mm的筛中。测定前筛的两面先用水湿润。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应避免煤粒损失。再向筒中加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筒中的水清澈为止。用水冲洗截留在筛上的颗粒,并将筛放在水中来回摇动,以充分洗除小于0.08mm颗粒。然后将筛上截留的颗粒和简中洗净的样品一并倒入搪瓷盘中,置于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 
含泥量按式(A4)计算。 
含泥量(%)=(G-G1)/G×100 (A4) 
式中G――淘洗前样品的质量,g; 
G1――淘洗后样品的质量,g。 
A.3.4盐酸可溶率 
将滤料样品用蒸馏水洗净,在105~110℃的干燥级中干燥至恒量。称取洗净干燥样品50g,置于500mL烧杯中,加入1+1盐酸(1体积分析纯盐酸与1体积蒸馏水混合)160mL(使样品完全浸没),在室温下静置,偶作搅拌,待停止发泡30min后,倾出盐酸溶液,用蒸馏水反复洗涤样品(注意不要让样品流失),直至用pH试纸检查洗净水呈中性为止。把洗净后的样品移入已恒量的称量瓶中,在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 
盐酸可溶率按式(A5)计算。 
盐酸可溶率(%)=(G-G1)/G×100 (A5) 
式中:G――加盐酸前样品的质量,g; 
G1――加盐酸后样品的质量,g。 
A.3.5 密度大于1.8g/cm3的物质 
A.3.5.1 配制氯化锌水溶液(相对密度为1.8)。向1000ml的量杯中加水至500ml刻度处,再加入1500g氯化锌,用玻璃棒搅拌使氯化锌全部溶解(氯化锌在溶解过程中将放热使溶液温度升高),待冷却至室温后,取部分溶液倒入250ml量筒中,用比重计测其相对密度。如溶液相对密度大于要求值,则再加入一定量的水,搅拌、混合均匀,再测其相对密度,直至溶液相对密度达到要求数值为止。 
A.3.5.2 称取洗净干燥至恒量的滤料样品50g,加入盛有氯化锌溶液(约500ml)的1000ml烧杯中,用玻璃棒搅拌5min,静置10min使样品中密度大于1.8g/cm3的物质沉淀下来,然后用网勺按一定的方向小心地捞取漂浮物。将大部分浮物捞出后,再用玻璃棒搅动测定淀物,然后仍用上述方法捞取浮物,反复操作直至捞尽为止。捞取时应注意,勿使沉淀物搅起混入漂浮物中。 
A.3.5.3 将烧杯中的氯化锌溶液慢慢倾入另一容器中(注意不要让沉淀物倾出)。用温热水冲洗净烧杯中沉淀物上残存的氯化锌,然后将沉淀物倒入已恒量的称量瓶中,在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 
密度大于1.8g/cm3的物质按式(A6)计算。 
密度大于1.8g/cm3的物质(%)=G1/G×100 (A6) 
式中:G――测定前样品的质量,g; 
G1――沉淀物质量,g。 
A.3.6 筛分 
称取干燥的滤料样品100g,置于一组试验筛(按筛孔由大至小的顺序从上到下套在一起)的最上一只筛上,底盘放在最下部。然后盖上顶盖,在行程140m、频率150次/min的振荡机上振荡20min,以每分钟内通过筛的样品质量小于样品总质量的0.1%,作为筛分终点。然后称出每只筛上截留的滤料质量,按表A1填写和计算所得结果,并以表A1中筛的孔径为横坐标,以通过该筛孔样品的百分数为纵坐标绘制筛分曲线。根据筛分曲线确定无烟煤滤料有的效粒径和不均匀系数。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建设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起草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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